中国代表团在国际海底管理局第26届理事会第一期会议上关于区域环境管理计划提案的发言

(2020年2月19日)
2020-02-27 13:00

 

  谢谢主席,  

  中国代表团感谢英国、荷兰、哥斯达黎加联合提交的相关提案。中方原则同意在REMP的设立过程中应公开、透明、确保各方平等有效参与以及考虑预防性方法而非原则,中方认为将专家委员会的说法改成非正式专家组更为合适。中方支持海管局目前做法,由法技委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设立非正式专家组,专家组由法技委委员牵头,向法技委汇报工作,最终由法技委做出有关建议。就制定REMP的程序问题,中方认为,目前由法技委牵头组织区域研讨会讨论如何设立REMP,形成法技委建议的做法是富有成效的,也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应当延续此种做法。  

  谢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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