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订关于建立联合培训和研究中心的谅解备忘录

2019-10-19 07:00

 
  10月18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局)与国际海底管理局在中国北京签订了《中国自然资源部与国际海底管理局关于建立联合培训和研究中心的谅解备忘录》。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和国际海底管理局秘书长迈克·洛奇代表双方签约。中央外办、外交部、发改委、财政部的相关司局负责人出席谅解备忘录签订活动。  

  该谅解备忘录将是国际海底管理局与其成员国签订的除东道国协议之外的首个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谅解备忘录,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局)与国际海底管理局将在华建立联合培训和研究中心。该中心将设在位于中国青岛的自然资源部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  

  联合中心是面向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放的致力于深海科学、技术、政策培训与研究的机构,主要负责为发展中国家人员提供深海科学、技术与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研究分析深海采矿发展方向及深海技术发展趋势,为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促进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海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各国和主管国际组织有责任“积极促进科学资料和信息的交流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所得的知识转让,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的交流和转让,并通过为发展中国家技术和科学人员提供适当教育和训练方案,加强发展中国家自主进行海洋科学研究的能力”。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局)与国际海底管理局共建联合中心是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践行“共商、共建、共享”发展理念、促进全球海洋合作的重要举措,是我国促进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积极贡献,是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承担大国责任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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