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9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向联合国大会第61届会议提出题为“海洋和海洋法”的年度综合报告(A/61/63)。该报告介绍和分析了一年来海洋事务和海洋法领域一般性问题的最新事态和发展,涉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及其执行协定的现状、《公约》所设机构的运作、国际航运动态、海事安全、生态系统方法和海洋、海洋环境、海洋资源以及国际合作与协调等诸多方面。
根据《公约》第319条的规定,该报告将提交给《公约》缔约国,供缔约国会议在题为“秘书长根据《公约》第319条就《公约》引起的与缔约国有关的一般性问题提交缔约国供其参考的报告”的议程项目下审议。今年的《公约》缔约国会议定于6月19至23日在纽约召开。
附:联合国秘书长向联合国大会第61届会议提出的“海洋和海洋法”报告(PDF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