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底管理局第18届会议

2013-10-24 23:00

 
  

 

国际海底管理局(管理局)第18届会议于2012716日至27日在管理局所在地牙买加金斯敦举行,法律和技术委员会(法技委)提前于79日起开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核准了《“区域”内富钴铁锰结壳探矿与勘探规章》核准韩国政府、法国海洋开发研究院提交的两份多金属硫化物勘探工作计划和基里巴斯马拉瓦研究与勘探有限公司、英国海底资源有限公司和比利时G-TEC海洋矿物资源公司提交的份多金属结核勘探工作计划;核准“克拉-克利顿区”环境管理计划;召开了纪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放签署30周年特别会议;改选了20位理事会成员,选举了秘书长;通过了2013-2014年财政预算

一、大会

66个管理局成员和3个观察员出席了本届大会(截至本届会前,管理局共有162个成员)。来自洲组的毛里求斯常驻联合国代表Milan J. N. Meetarbhan大使当选大会主席

(一)秘书长年度报告

秘书长在其年度报告中介绍了管理局自第17届会议结束以来的各项工作,并概述了20122014年工作方案,包括确定这一期间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

关于持续监督勘探合同并视需要授予新的合同这是管理局一项核心职能。过去3年,管理局发放的合同数量大幅增加,同时,2012管理局还将核准5的勘探工作计划将来管理局每年需要处理的年度报告将多达17 因此,管理局这方面的工作量及其重要性日益突出。

关于对勘探合同执行情况的定期审查,秘书长在201010月开始了定期审查进程,请所有承包者提交全面报告,说明迄今为止开展的勘探工作以及取得的数据和结果,包括尚未向管理局提供的数据请承包者采用法技委在2009年关于承包者报告实际和直接勘探支出的指导建议(ISBA/15/LTC/7)中推荐的格式,提供所审查五年期经费支出的综合分类账他还邀请承包者提交下一个五年期的拟议活动方案以及相关支出报表。2011管理局17届会议期间法技委讨论了承包者提交的上述报告,对缺乏与资源评估和环境基线研究有关的原始数据表示关切,认为缺乏此类数据阻碍了管理局对区域内活动进行评估,例如拟订区域环境管理计划在财政支出方面,委员会注意到承包者报告的财政支出差异很大,认为如果承包者不遵守相关的指导建议,委员会很难对实际和直接的勘探支出进行评价委员会建议,承包者应在下一个五年期活动方案中列入经济可行性初步研究,说明任何开采结核投资可能产生的回报。理事会采纳了法技委的看法,并作出相关决定ISBA/17/C/20)。

201111月至20125月期间,秘书长或其代表与承包者举行双边会议,以按照《规章》的设想,更详细地讨论工作计划的执行。20121月与承包者举行非正式磋商后,秘书处已收到了承包者更多的原始环境数据,并正采取措施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和使之标准化,以便为下一阶段海底采矿制定环境基线。同时,承包者也改进了其财务报告过程,使之更加透明并符合委员会2009年发布的指导建议。

虽然目前承包者中有6个进入勘探方案的最后阶段,其中部分承包者发采矿和加工技术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大多数方案仍然属于长期的科学研究活动,没有商业性。例如,一个承包者只计划在所述期间进行一次考察航行,主要内容是评价环境数据。只有3个承包者拟议进行一项经济可行性初步研究。迄今没有任何承包者告知管理局说它已决定着手进行试采,以便评价采矿和加工系统所涉的商业和环境风险。上述情况的原因是,目前一些承包者由政府直接或间接供资,主要工作是为海洋矿物开发提供科学和技术支持,旨在减少矿产项目从探矿到开采转所固有的技术风险,从而为矿产的商业开发奠定基础。

秘书长认为,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承包者已就矿物进行了广泛的中试pilot plant testing,以确定对主要金属、特别是铜和镍应采用的最佳湿法冶金和高温冶金提取方法。下一步从逻辑上讲应该是鼓励私营部门投资开采海洋矿,并对着手开采的可行性进行初步经济评价,同时加快采集系统测试的速度。

关于逐步建立“区域”内活动的管理机制,这一管理机制最终体现为管理局的《采矿法典》,包括管理局为管理“区域”矿物的探矿、勘探和开采而颁布的一整套规则、规章和程序的全部内容。

    关于制订多金属结核开规章,秘书处已拟订工作计划ISBA/18/C/4),详细说明需要考虑的问题、多金属结核的商业开采、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多金属结核开采的成本模式采规章的时间表等,并建议理事会a)立即开始制订开规章,最初重点在于多金属结核开(b) 将此类规章制定工作作为管理局工作优先事项,并酌情就规章制定提供政策咨询,同时考虑到1994年《协定》附件第8节的规定;(c) 请法技委将工作作为优先事项,于2013年启动,并向管理局19届会议汇报工作情况。

秘书处编写一份深海海底采矿管理机制的用户指南,尽可能以非技术语言编写,便于普通用户使用,指南根据《公约》、1994《协定》和规章,解释探矿、勘探和开采制度的基本特点,说明申请勘探工作计划的条件、程序和要求。用户指南草案已交由同行审议预计将于2012年最后一个季度发布。

关于《公约》第八十二条第4款的执行,即向《公约》各缔约国分配沿海国领海基线起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上开采非生物资源而缴付的费用或实物2009年和2010年,管理局发布了两项技术研究,分别涉及有关法律政策问题和技资源问题。根据这些研究果,秘书处准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邀请管理局成员国代表、法技委成员和其他有关专家参加,审议并起草管理局执行《公约》第八十二条第款的建议草案,提交理事会和大会。秘书处将与中国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合作,于201211月在北京举行该专家组会议

关于监测有关深海海底采矿活动的趋势和发展,报告估计到2014年国际市场稀士的供应量将小于需求,秘书处已汇编了有关多金属结核和富钴结壳中稀土元素地球化学性质方面能得到的较详尽的数据和信息涵盖中太平洋、中印度洋和南大西洋等区域的资料。预计这项工作将于2013年完成。但是,该工作至今尚未考虑稀土元素作为多金属结核或富钴结壳的采矿副产品所需的冶金因素、矿石加工成本和回收效率

关于收集评估探矿和勘探数据秘书处一直与巴西政府合作,努力编制南大西洋矿产前景和地质情况的数字地图集。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a) 积累相关的地理空间数据,以增进南大西洋地质了解;(b) 扩大管理局的探矿数据;(c) 汇编免费提供的数据和可视产品,支在“区域”内和国家管辖范围内勘探和可持续使用矿产资源;(d) 促进发展有关海洋矿产资源的地理信息系统方法和资源评估及取样技术的能力,特别是通过南南合作机制转让有关知识和技术。自2011年起,收集了各种关于区域资源潜力的数据资料,整合并入一个数据库,其中包括地震、重力、磁力和测深数据和资料,以及某些区域金属含量数据,涉及安哥拉海盆、格兰德河海隆和大西洋中脊。在该项目框架内编制了新的南大西洋海底地貌图目前的工作重点是寻找拥有有关数据的国家和政府间组织,建立数据交换流程。

关于保护海洋环境,报告指出,目前对深海生态的理解水平还不足以对大规模商业采矿做出明确的风险评估。因此,管理局通过邀请该领域知名专家,举办和参加技术研讨会和相关研究计划,加深对海洋环境的了解。管理局201111月在斐济举行第十三次国际研讨会这是与斐济政府和太平洋共同体秘书处应用地球科学与技术司合作举办的,重点是探讨深海矿物勘探和开采的环境管理需求。研讨会的成果包括海底采矿的环境影响评估模板草案、应构成深海海底采矿环境管理基础的立法和监管规定概要以及能力建设需求和满足这些需求的方法的确定。201219日至11日,秘书长与承包者就勘探区内环境基线数据生物部分进行非正式协商。会议首先介绍了管理局收到的环境数据现状、公开可得的相关数据状况和数据标准化等问题。随后,每个承包者介绍了收集数据的现状及今后的活动。所有承包者承诺评估其保存的原始数据,并以标准化的电子格式向管理局提供这些数据和未来收集的所有数据。秘书处正在审查和消化收到的新数据,将在适当时候报告新数据及其潜在的用途。会议还出了分类标准化的必要性,强调通过数据标准化,使所有承办者能够使用相同的术语,秘书处得以合并各承包者的数据信息,在此基础上评估区域生物多样性和物种范围,更好地制定和修改区域环境管理计划。议召开三次专家研讨会,邀请为承包者进行分类鉴定的专家和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参加,规范与“区域”内多金属结核矿床相关的巨型动物、微型动物和小型底栖动物的分类。

关于加强海洋科学研究的国际合作,报告介绍了秘书处与深海生态系统科学调查国际网络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Scientific Investigations of Deep-Sea Ecosystems)、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以及全球海洋生物多样性倡议等开展的合作。调查国际网络可作为上述分类研讨会的潜在合作者。秘书处积极参加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召集的旨在确定重要生态意义区域的有关研讨会,如201111月参加了西南太平洋区域研讨会,会上确定了26个具有重要生态意义的区域。此外,秘书处还将参加研究南印度洋(毛里求斯,2012730日至83)和太平洋东部热带和温带海区(厄瓜多尔加拉帕戈斯群岛,2012827日至31)重要生态区的研讨会报告提到在适当的时候,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将举行关于确定北太平洋重要生态区的研讨会,有关国家对那里富钴结壳的开采有大兴趣。

报告介绍了自愿信托基金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捐赠基金的情况。截至20124月,自愿信托基金的结余仅为22794美元,秘书长呼吁管理局成员为自愿信托基金捐款,以帮助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成员充分参加财委及法技委的工作。

关于管理局未来会议的模式,为提高管理局会议的出席率,秘书处对大会和理事会过去12年的会议模式进行了分析建议今后采用如下模式:总会期为三周,第一周法技委和和财委同时开会,会期视需要而定(通常财务委员会举行68次会议,法律和技术委员会举行1016)。由于这些机关处理的问题不同,秘书处可以平行提供必要的会议服务。第二周理事会举行为期5天的会议。第三周大会举行为期3天的会议。鉴于委员会工作量增加,同时为使委员会在拟订开采规章方面取得进展,建议法技委在2013年和2014年各举行两次会议。委员会在管理局届会前几个月另外举行一次筹备会议,这样可使委员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审阅承包者的报告等机密文件,并开展其他工作,为届会做准备。秘书处认为,这种筹备会议不需要口译服务,届会时有全面会议服务,届会时委员会能更有效地专注于决策。

关于秘书长的年度报告,阿根廷、孟加拉、巴西、喀麦隆、加澳新、智利、中国、古巴、法国、斐济、加纳、印度、牙买加、日本、肯尼亚、墨西哥、挪威、俄罗斯、苏里南、特多和英国等代表团作了发言。

各成员国对秘书长报告总体满意。挪威、俄罗斯、加澳新等敦促管理局尽快完成富钴结壳探矿和勘探规章的制订。喀麦隆、古巴、法国、日本和加澳新等支持管理局启动采矿规章的研究制订工作印度、特多、喀麦隆、加澳新等支持秘书处就执行《公约》第八十二4所做的工作,愿意参加专家组会议,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确保管理局会员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公平的基础上从沿海国200海里以外大陆架非生物资源开发中分享利益。加澳新、肯尼亚、挪威要求尽快通过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环境管理方案,以确保有效地保护海洋环境。墨西哥、阿根廷、孟加拉和巴西认为管理局应在联大“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特设工作组”发挥领导作用。各代表团普遍支持秘书长提出的管理局未来会议模式,斐济、印度、肯尼亚和新西兰支持每年召开两次法技委会议,英国强调新模式要尽可能地讲究成本-效益。

我出席管理局第18届会议代表团团长、代表郑清典大使发言,对秘书长年度报告表示满意,期待管理局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希望各方充分展现灵活与合作的精神,推动富钴结壳规章在本届会上出台支持管理局就加强深海环境研究与各国和承包者进一步开展合作,逐步推进有关工作,平衡处理保护深海环境与开发利用“区域”资源的关系,保持国际海底工作的活力注意到秘书长提出了关于拟订开规章的工作计划,认为该计划具有建设性,但同时也注意到,与国际海底资源开发相关的技术和产业发展仍未成熟,对有关环境影响和风险的认识也十分有限拟定开规章的有关工作应与技术和产业的发展相适应,循序渐进相关规章应体现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开发者利益与国际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合理平衡中国虽然也是发展中国家,但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海底事务作出积极贡献中国政府已于2008年和2009年两次向自愿信托基金捐款,今年又向该基金捐款20000美元,积极资助发展中国家委员出席管理局法技委和财委会议中方还愿积极运用海洋科研捐赠基金与发展中国家开展合作,邀请发展中国家的科研人员与中方共同开展深海科学研究执行《公约》第八十二条第4款涉及复杂的法律和技术问题,中方支持管理局开展广泛的研究工作,期待201211月在北京举行的研讨会取得成功。

(二)纪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放签署30周年特别会议

724日,大会举行纪念《公约》开放签署30周年特别会议。大会主席Milan J. N. Meetarbhan致开幕词,管理局秘书长Nii Odunton、牙买加总理Simpson Miller致欢迎词,联合国秘书处海洋事务和海洋法办公室主任Serguei Tarassenko作为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的代表到会祝贺,管理局前任秘书长Satya Nandan、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一委工作组主席C. W. Pinto、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主席Jose Lui Jesus、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一委秘书Jean-Pierre Lévy作为特邀嘉宾发言,各地区组主席致词,发言的还有“海洋法治委员会”执行主任Caitlyn Antrim和牙买加常驻管理局代表Raymond Wolfe,牙外长A. J. Nicholson在座。最后,大会播放了影片《深海火山》,罗格斯大学Peter Rona教授介绍了影片摄制背景和精彩的内容。

Meetarbhan强调公约确立的“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从此改变了国际社会对海洋的管理框架,国际社会明确强调海洋的利用应致力于国际合作与公平。Odunton认为,管理局已顺利克服创业阶段的种种困难,各项工作走上正轨并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是在制定规章和授予勘探矿区合同等方面。Miller高度评价《公约》,并为牙对《公约》谈判和管理局工作所起的积极作用而自豪。Tarassenko强调联合国秘书处海洋事务和海洋法办公室的职能,及其对《公约》谈判和执行所发挥的关键作用。Nandan认为,谈判并达成《公约》第十一部分的《执行协定》是1982年《公约》签署以来最重要的发展,使《公约》的普遍参与成为可能。Pinto回顾了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国际政治背景和《公约》谈判进程,强调管理局的历史使命远未完成,管理局尚需在促进发展中国家发展等方面做出更大贡献。Jesus特别感谢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委会上各国代表团的努力,认为这使管理局和海洋法法庭得以尽可能早地实际运作。Lévy认为,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在程序上的创新,特别是“协商一致”和“一揽子交易”等,对国际谈判和国际关系产生重要影响。

五个地区组主席发言,巴西代表拉美和加勒比组,对管理局工作取得的进展表示振奋,认为国际海底的商业开发日益临近;纳米比亚代表非洲组,认为《公约》是联合国谈判达成的内容最为丰富的法律文件之一,使全人类得以分享海洋的财富;俄罗斯代表东欧组,认为管理局体现了不同国家间利益的平衡;德国代表西欧和其他组,认为《公约》是国际社会朝向实现一个普遍的海洋法律秩序而付出巨大努力所取得的光辉成果,管理局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亚洲和太平洋组主席、我出席管理局第18届会议副代表贾桂德副司长发言,赞扬管理局工作取得的进展,认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正从概念变成现实。

Antrim指出,预计近期国际市场对金属的需求将逐渐加大,很可能使国际海底在十年内进入开发阶段,应考虑国际海底开发对海洋环境和世界经济可能产生的影响,确保所有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从国际海底开发中受益。Wolfe认为,牙总理和外长同时参加本次会议表明牙政府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管理局的工作,强调保护和养护海洋环境对加勒比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

(三)财政和预算事项

根据财务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以及考虑到理事会的建议,大会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2013-2014年财政期间数额为14,312,948美元的预算;敦促管理局成员按时全额缴付预算摊款;呼吁管理局成员尽快支付未缴纳的管理局往年预算摊款,请秘书长酌情继续努力收缴这些款额;鼓励各成员向管理局的捐赠基金和自愿信托基金提供捐助;请秘书长采取必要步骤,代表管理局签署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章程,从2013年起生效;授权秘书长在必要时运用2011年申请方为核准工作计划所支付的规费余额与应计利息支付2011-2012年财政期间处理勘探工作计划产生的开支决定把请求核准勘探多金属结核工作计划的申请书的现行处理收费(《“区域”内多金属结核探矿和勘探规章》第19条第2)修订为500,000美元,以确保收费反映处理这类申请产生的实际费用。比利时发言,反对增加预算。

(四)理事会选举

727日,国际海底管理局大会根据《公约》第一六一条第3款,选举下列20成员填补理事会空缺,任期201311日起,为期四年

A集团中国日本

B集团印度

C集团加拿大南非

D集团孟加拉国巴西乌干达

E集团阿根廷捷克圭亚那肯尼亚莫桑比克纳米比亚荷兰波兰塞内加尔西班牙特多、英,其中,荷兰、西班牙和英国将各自在201620142015年的任期让给挪威。

(五)秘书长选举

727日,国际海底管理局大会根据《公约》第一六○条第2(b)款,以鼓掌方式选举尼·阿洛泰·奥敦通先生(加纳)担任国际海底管理局秘书长,任期四年,自2013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六)其他事项

717日,大会进行财委补缺选举,Han Thein Kyaw (缅甸)当选为财务委员会成员,他将完成Zaw Minn Aung(缅甸)的所余任期(截至20161231日)。日,大会决定授予国际大洋中脊协会和保护国际以观察员地位。

此外,会议决定管理局第18届会议的日期定为2013715日至26日。

二、理事会

来自拉美集团的智利常驻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Alfredo Garcia Castelblanco先生当选为主席。会议主要审议并通过了富钴结壳规章、审议与核准项多金属结核和两项多金属硫化物勘探工作计划申请、审议法技委主席的报告、核准了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环境管理计划等。

(一)富钴结壳规章草案

理事会继续审议《“区域”内富钴结壳探矿和勘探规章草案》尚未达成一致的条款,主要包括12条(申请书涵盖的总面积)、第21条(申请费)和第27条(区块面积和放弃),核心是中方所提修改案文,即将勘探区面积从2000平方公里提高为3000平方公里,开采区面积从500平方公里提高为1000平方公里,钴结壳区块组群从局限在一个“不超过550公里乘550公里的地理范围”修改为“不超过30万平方公里的长方形区域,最长的一边边长不超过1000公里”。经协商,会议接受中方前两点修改,中方接受草案中关于第三点的原案文。

但是,关于申请费问题以及相关的管理局监督勘探合同的费用问题却由于秘书长的一份报告成为各国分歧的焦点。秘书长在“为处理请求核准勘探工作计划的申请书支付的规费状况及有关事项”(ISBA/18/C/3)报告中指出,结核规章规定的25万美元不足以支付处理申请的费用,硫化物规章规定的5万美元“初次规费”显然不足以支付处理申请的费用(我硫化物勘探工作计划申请的实际处理费用约为22.3万美元,虽然我初次只交5万美元,但如果按照《规章》规定的放弃时间表,秘书处计算出15年我共需缴纳80万美元),此外,管理局对勘探合同的日常管理也需要资金,据估计,这些费用约占管理局行政预算的1520%,当前是由各成员国分摊。秘书长建议理事会审查多金属结核申请费的数额,使其至少与《硫化物规章》规定的“一次性付款”的50万美元保持一致请理事会审议《硫化物规章》中关于“初次规费”的规定,以确保足以支付处理申请的行政费用,同时对潜在申请方而言仍然是个有吸引力的备选办法;请理事会考虑,是否应当制订根据“使用者付费”原则回收费用的制度,以支持管理局因直接管理勘探合同开展的工作。

各方普遍赞同提高申请费,巴西、中国、荷兰等就如何修改第21条提出各种方案。同时,巴西、阿根廷、加拿大、喀麦隆、塞内加尔等提出与之相关的第30条(每5年的定期审查)也需要修改,应根据“使用者付费”的原则规定由合同申请者支付管理局持续管理合同的费用,理事会先确定“财政原则”,具体的数字可由财委建议,巴西建议由承包者缴纳10万美元的年费。英国、法国等虽然认为管理合同的费用不应由成员国分摊,不反对巴西等国提出的原则,但认为该原则不够明确,担心同意该原则就相当于开了一张空头支票,强调细节是关键,承包者需要“确定性”,需要明确知道哪些具体的费用由其承担。

德国、日本、肯尼亚、南非、越南等希望采取一个“简单”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提高申请费同时解决管理局处理申请的费用和日常管理合同的费用。

关于申请者缴纳的申请费超过管理局实际处理申请费用的余额问题,规章规定管理局应返还申请者,巴西、南非和越南等认为不应返还,但法国、日本、俄罗斯、塞内加尔和美国强调《公约》规定了应该返还。秘书长认为,硫化物规章的两种缴费方式中,返还只适用于“一次性付款50万美元”的情形,不适用于“分期付款”。

荷兰质疑硫化物规章中规定的申请费“分期付款”方式,认为应取消该方式。秘书处法律顾问解释“分期付款”是采矿业通常的缴费方式,旨在鼓励承包者更快地完成工作。

中方认为,管理局因管理合同而产生的费用问题是一个涉及广泛的一般性问题,单通过修改规章第30条无法解决,就像试图“使大象通过一个小窗户”;目前缺乏对管理局管理合同费用的详细说明,问题的性质和影响并不清楚,建议由财委进行研究后再由理事会审议。

会议最后通过决定,注意到财务委员会已请秘书长在2013年年会上提交一份报告,说明为保证不由成员国承担管理局与承包者之间合同的管理和监督费用而可能采取的措施,请财务委员会作为第一优先事项向第19届会议报告其为建立秘书长报告建议的费用回收制度所采取的措施;并决定在第19届会议上审议这个问题,以便在该届会议上作为紧急事项,通过充分符合《公约》和《协定》的措施。

726日,理事会通过《“区域”内富钴铁锰结壳探矿和勘探规章》,同时,就处理可能的重叠主张问题,在决定中规定了与处理多金属硫化物矿区申请相同的措施。从726日起180天内,秘书长如果在收到富钴结壳勘探工作计划申请书后30天内,又收到一份或多份与相同区域重叠的富钴结壳勘探工作计划申请书,应立即通知所有有关申请者。有关申请者,在适用情况下包括其担保国,应争取尽快解决与重叠申请有关的任何冲突。秘书长可进行斡旋,调和重叠的申请,并在适当情况下提议解决办法。任何有关申请者均可在秘书长发出通知90天内修正其申请书,以解决申请相互重叠的问题。若重叠申请在秘书长发出通知之日起90日内未得到解决,秘书长则须就重叠申请及其为解决这些申请而进行的努力,向理事会及法技委提出报告。法技委应在收到这一报告后90天内提出适当的建议,供理事会审议重叠申请时参考,其中要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包括:(a) 重叠申请所涉区域内已发现的富钴结壳地点的位置和数目,以及每次发现的日期;(b) 重叠申请所涉区域内已进行的富钴结壳调查活动的工作量、连续性和范围;(c) 在重叠申请所涉区域内已进行的此类调查活动的财务费用;(d) 秘书长收到每项申请的日期。

(二)审议及核准项勘探工作计划申请

719日,理事会审议了法技委就核准项勘探工作计划申请所提建议,分别是韩国政府和法国海洋开发研究所多金属硫化物矿区申请英国海底资源有限公司、基里巴斯马拉瓦研究与勘探有限公司和比利时G-TEC海洋矿物资源公司提交的多金属结核矿区申请。经过审议,理事会核准上述申请,并请秘书长与各申请者分别签订勘探合同。

讨论中,荷兰、加拿大、巴西和喀麦隆对韩国政府和法国海洋开发研究所是否充分履行其作为多金属结核承包者的义务提出疑问,韩国代表表示,其勤勉地履行了承包者的各项义务,目前正在积极制定有关国内立法,并积极与管理局合作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法国代表强调其完全履行了承包者的各项义务。

基里巴斯渔业和海洋资源开发部长Tinian Reiher到会介绍其担保的申请,称马拉瓦研究与勘探有限公司是国有公司,专门致力于深海底资源的开发;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邻近其国家管辖海域,上世纪60年代就在其附近海域发现多金属结核,80年代在其国家发展计划中就列入该种资源的开发;基里巴斯重视海洋环境保护,从1999年起制定了保护海洋环境的法律框架,目前设立了世界上最大的海洋保护区,面积达40万平方公里。澳大利亚、斐济等积极支持基里巴斯公司的申请。

英国公司的申请受到澳大利亚的称赞,认为申请书充分考虑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巴西、墨西哥等国关注英国公司的培训计划,希望发展中国家可以受益。阿根廷质疑比利时公司申请材料存在模糊之处,使委员会产生误解,并且未对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给予明确答复。比利时代表表示,有关误解源于一个简单的错误,已得到纠正,比利时公司拥有丰富海底采矿经验,将与管理局合作制订培训计划。

此外,荷兰、巴西、阿根廷等国纷纷指出法技委的报告不够具体,使各国对有关申请的情况了解不充分,要求法技委以后提供更为详细的报告。对此,法技委主席强调,报告严格遵循有关格式的要求,法技委对每段内容都达成协商一致。

有关处理申请的费用以及合同日常管理的费用问题也受到各国关注,关于管理局就此出台或将要出台的新规定是否可溯及既往合同,存在不同看法,秘书处法律顾问指出可根据勘探合同标准条款第24节有关修改合同的规定处理。

(三)审议法技委主席的报告

理事会根据法技委主席对委员会工作的总结报告,经讨论作出以下决定:

1、要求承包者:(a)在每个历年结束之后90天内提交年度报告,并遵循委员会规定的通用模板;(b)按照要求以数字格式提交实地工作的详细结果(特别是进行勘探的结果)(c)根据《多金属结核规章》第31条第4和第5款及《多金属硫化物规章》第34条的规定,以数字格式提供数据,以供纳入管理局数据库,并在2013331日之前这样做;(d) 根据其合同规定,并遵循委员会关于承包者报告实际和直接勘探支出的指导建议中所载要求,提供详细财务报表;

2、强调委员会必须按照《多金属结核规章》第21条第3(d)款和《多金属硫化物规章》第23条第3(d)款的规定发挥作用,确定新勘探工作计划的申请者已令人满意地履行以前同管理局所订立合同的有关义务,包括环境报告方面的义务;

3、请法技委在评价承包者的年度报告和关于核准区域内勘探工作计划的申请时,提供尽量全面的评价,同时兼顾所收到信息的保密性,以便利理事会履行其职能;

4、请秘书长每年提交关于各担保国及管理局其他成员通过的与“区域”内

活动有关的法律、条例和行政措施的最新研究报告,并为此邀请担保国及管理局其他成员向秘书处提供相关国内立法、条例和行政措施的文本;

5、同意法技委建议的优先工作项目清单,强调法技委应提出建议,指导承包者评估在“区域”勘探多金属硫化物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四)核准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环境管理计划

澳大利亚、巴西、墨西哥、阿根廷、古巴、德国、英国、荷兰、斐济、日本、加拿大、新西兰、牙买加等绝大多数国家强烈要求立即通过环境管理计划,称虽然目前仍缺乏许多资料,但管理计划本身提供了足够的灵活性,可以根据将来所取得的科学信息作必要的调整,对等到2014年再通过该计划的主张不能接受。印度指出该计划缺乏足够的数据支撑,认为应有系统、有步骤地解决环境管理问题,不同意立即通过。

会议经讨论,认为在区域一级执行全面的环境管理计划是适当和必要的措施之一,以确保有效保护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的海洋环境,使其免遭有关活动可能造成的有害影响,并认为该计划中应列入建立特别环境利益区代表性网络的规定;确认目前持有国际海底管理局在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勘探多金属结核合同的实体,根据《公约》、《执行协定》和《多金属结核规章》所享有的权利,尤其是他们根据合同对分配勘探区的权利保障;核准法技委建议的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环境管理计划,这一计划将初步执行三年,包括临时指定有特别环境利益区的网络,并实施风险预防方法;决定将以灵活方式实施该计划,以便该计划可随着承包者和其他有关机构提供的更多的科学、技术和环境基线和资源评估数据而加以改进;请法技委根据将要召开的研讨会(第ISBA/17/LTC/7号文件第42段和ISBA/18/C/20号文件第20段)的成果,就有特别环境利益区网络向管理局理事会酌情提出建议,以期重新确定有特别环境利益区的面积、位置和数量等细节;又请法技委向理事会报告该环境管理计划的实施情况;鼓励与所有利益攸关方进一步开展对话,以确保对特别环境利益区的保护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掣肘;决定五年内或在法技委或理事会进一步审查前,不再批准请求核准在特别环境利益区进行勘探或开采的工作计划申请书;决定根据《公约》、《协定》和《规章》和发放的多金属结核勘探合同的条款来适用本决定。应我要求,秘书处提供了该计划核心内容特别环境利益区的具体坐标。

(五)法技委的补缺选举

    717日,理事会进行法技委的补缺选举,Georgy Alexandrovich Cherkashev(俄罗斯)当选为法技委成员,他将完成Denis G. Khramov俄罗斯)的所余任期(截至20161231日)。

三、法技委

本届法技委会议于79日至19日召开,共有21名委员出席会议,Russell Howorth斐济)当选为主席Christian Reichert德国为副主席

(一)审议勘探工作计划申请并向理事会提出建议

法技委召开闭门会议,审议了韩国政府和法国海洋开发研究所多金属硫化物矿区申请英国海底资源有限公司、基里巴斯马拉瓦研究与勘探有限公司和比利时G-TEC海洋矿物资源公司提交的多金属结核矿区申请,并建议理事会核准上述申请。

在审议多金属硫化物工作计划申请法技委也考虑到今后为保护海洋环境需采取的各项活动。在审议多金属结核工作计划申请时法技委指出,有关申请矿区与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环境管理计划中的特别环境利益区并无重叠。法技委注意到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保全方面的国际发展,认为今后处理工作计划申请应考虑到这方面发展法技委也将慎重考虑在硫化物勘探区块内的独特热液喷口所进行的有关科研工作。

法技委注意到,有些申请,需要考虑主要承包者下面分包者的技术能力,所有申请书均应提供所聘用分包者的详细资料。

(二)审议承包者年度报告

法技委依惯例召开闭门会议,审查和评价了承包者提交的年度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1、一般性意见:(a)九个承包者有六个未能按时提交其年度报告;b多数报告大体上遵循委员会规定的一般格式;(c)大多数承包者已进入合最后五年期到五年期结束时,各承包者被预计将确定第一代矿址获得良好的环境基线数据开发采矿系统原型并就加工做出安排;(d)然而,承包者的工作进度并不一致一些承包者仍在从事勘探或环境阶段的工作一些承包者则没有进行任何开采技术和加工技术方面的工作;(e)实地调查的结果(尤其是勘探方面工作)往往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交详细的报告,往往也没有采取数字格式这是法技委严重关切的一个问题今后法技委在审议和决定是否同意工作计划申请时,将十分注重承包者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交数据报告;

2、关于勘探工作(a)一般而言,勘探工作进展缓慢;(b)法技委表示关切的是,有一个承包者没有进行任何勘探活动法技委请该承包者进行调查;(c)有些承包者报告没有关于勘探、采矿冶金方面工作的内容(d)多金属结核矿的分类没有统一形式应尽早制定一个标准管理局应考虑召开一次承包者会议或标准化研讨会(e)法技委强烈建议,就勘探工作结果以数字格式提出报告,其中包括下列资料:水深测量(xyz文件)(强制性)地球物理数据(地理坐标定位的原始数据)(要求)、结核丰度(强制性)化学分析(除分析外,还包括方法、分析准确度和精密度估计)(强制性)

3、关于采矿试验和采矿技术(a)技术方面没有取得进展几个承包者尚未开发自己的技术能力;(b)正在积极从事采矿技术研发的承包者,现在应该集中精力发展联合开采系统,并应在更深处测试其技术;(c)少数承包者已经在测试过选矿技术从结核提取稀土元素和其他金属将增加附加值,应继续下去;

4、关于环境监测和评估根据承包者报告,2011年的环保工作质量普遍高于往年20121若干承包者提出一些原始数据,所有承包者应在下届会议开始前,向管理局提供数据;

5、关于财务方面:(a)尽管法技委一再呼吁要提供2009年和2010年的详细财务报表,有些承包者仍未这样做;(b)2011年提交报告过程中的一项积极发展是,很多承包者在遵守ISBA/15/LTC/7号文件所载建议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6其他事项:如极少数承包者在进行关于金属的需求、供给和价格趋势的市场分析。

(三)有关定期审查多金属结核勘探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资料

秘书长和承包者20121月会后,秘书处从承包者处收到了有关环境原始数据,并正在采取措施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评价,使之标准化,以便为下一阶段海底采矿形成环境基线。多数承包者的方案仍然属于长期的科学研究活动,没有任何商业可行性。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承包商向管理局通知说已决定着手进行试采,以便评估采矿和加工系统所涉的商业和环境风险。法技委建议,所有相关的承包者在今后五年内对开采的可行性进行初步经济评价。

(四)关于指导承包者评估多金属硫化物勘探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指南

法技委收到了关于指导承包者评估多金属硫化物勘探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指南草案,该草案是法技委环境专家小组起草的。这项工作目前变得极为紧迫,因为勘探多金属硫化物的合同已经发出,承包者已准备好进行勘探工作和相关的环境基线研究。法技委下次会议上优先审议问题。同时,法技委决定向承包者分发指南草案,请他们于20121130日前提出建议。

(五)区域内多金属结核探矿和勘探规章》的修改提案

秘书处编写了一项包含修改提案的文件,以便使《结核规章》的条文与《硫化物规章》的条文相一致。法技委认为,鉴于“区域”内活动增加,预计会有更多多金属结核勘探工作计划的申请,因此项工作也很紧迫。

(六)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环境管理计划

 法技委注意到,理事会准备继续审议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环境管理计划。法技委认为,由于向管理局提出在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作业的新勘探矿区申请数量增加,通过该计划显得十分紧迫。法技委注意到,这项采取预防性方法的计划有足够的灵活性在新的知识出现时吸纳新知识,从而使计划随着最佳环境做法的发展而随时调整

(七)工作量和会议安排方式

由于工作量增加而时间有限法技委未能完成其议程。当前,勘探工作计划申请数增加了,需要审的承包者年度报告的数量将继续增加法技委还需要时间处理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如拟订开采规章等,预计需要几届会议才能完成。因此,目前每年仅安排一次为期8天的会议在时间上远远不够,需要适当增加

法技委认为,应当根据秘书处资金情况,考虑2013年举行两次会议建议尽量为这些会议提供全部服务,从而使所有成员都能够平等地参与第一会议将于年初举行,从而使法技委能够在理事会届会召开很早就提出建议第二会议仍按目前的安排,在理事会届会即将召开前举行。

法技委认为,在处理勘探工作计划申请,以及审承包者年度报告等事项之外法技委下届会议的优先议程项目应包括(a)审议指导承包者评估“区域”内多金属硫化物勘探活动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指南(b)研究培训方案;(c)对《金属结核规章》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它们在最佳环境实践、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进一步发展风险预防方法等方面与《金属硫化物规章》保持一致;(d)起草采矿规章

四、财务委员会

本届财务委员会会议于71619日召开,委员会选举Olav Myklebust(挪威)为主席,Duncan Laki(乌干达)为副主席。本届财委举行了6次会议,主要审议并通过2013-2014年财政期间预算及分摊比额表,审议管理局2011年财务审计报告、管理局捐赠基金和自愿信托基金状况、周转基金状况、为处理勘探工作计划核准申请和有关事项所支付的规费状况预算执行情况、加入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规约的财政影响以及其他事项,并向理事会和大会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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