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底管理局第14届会议

2008-07-07 11:00

国际海底管理局(海管局)第14届会议于2008526日至66日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举行。会议期间,大会主要听取和审议了秘书长年度报告,通过了20092010年财政期间预算,改选理事会半数成员,并选举新一任海管局秘书长;理事会重点就《“区域”内多金属硫化物探矿和勘探规章草案》(《硫化物规章草案》)继续进行审议;法律和技术委员会(法技委)主要对瑙鲁和汤加公司提交的请求核准保留区勘探工作计划的申请书进行了审查,并对《“区域”内富钴铁锰结壳探矿和勘探规章草案》(《富钴结壳规章草案》)提出了修订建议

一、大会

78个海管局成员和美国等4个观察员出席本届大会(截至本届会前,海管局共有155个成员和40个观察员国),来自东欧组的波兰代表科特林斯基博士当选大会主席。本届大会共举行5次会议,其主要议程和具体情况如下:

1、秘书长年度报告

秘书长在其报告中概述了自第13届会议以来海管局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在实质性工作方面的进展和新情况。

报告指出:海管局20082010年实质性工作方案将主要致力于如下领域:(1)监督多金属结核勘探合同的执行;(2)监测有关深海海底采矿活动的趋势和动向,包括世界金属市场状况和金属价格、趋势与前景;(3)制订海底新资源勘探规章;(4)促进和鼓励“区域”内海洋科研;(5)评估“区域”内资源探矿和勘探的现有数据;(6)建立和发展科学技术信息库,以加深对深海环境的了解。

同海管局20052007年实质性工作方案相比,上述第2项领域为新增内容,反映出新形势下海管局对深海采矿商业开发前景的高度关注。与此相适应,今年的秘书长报告首次辟专节论述深海海底采矿方面的最新发展。报告指出:目前,海底采矿的主要金属,即钴、铜、镍和锰的价格,特别是钴的价格,继续呈强有力的上扬趋势。虽然有关金属的陆上生产稳定增加,但金属价格的中期前景依然乐观。鉴此,最近几年来私营部门对海底采矿的兴趣有所增加,各国政府也日益表现出对开发新的海洋矿物资源的兴趣。尽管上述活动现仅发生在国家管辖水域内,但其在资源对象、开发技术和经济评估等方面显然与海管局的工作有关。

关于多金属结核勘探合同,报告重点提及对承包者第一个五年期勘探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事宜。报告称:尽管所有承包者都遵循了最初订立的工作方案,但其工作重点却是开发的准备工作和对所收集数据的评价;即使是到2011年结束的第二个五年期活动方案,大多数承包者的重点仍是收集和分析数据,勘探工作的进度很慢。这可能表明,在15年专属勘探期届满后,承包者基本上将继续保留矿址而不开展活动。报告认为,囿于迄今为止海底开采方面的技术和经济条件,上述情况可被认为合情合理,但“区域”内矿产资源是全人类的共同遗产,如被承包者长期封锁则既无效率,也不公平。此外,报告还详细谈及承包者勘探支出的统计问题。报告指出:承包者在报告其勘探支出时应适当进行逐项报告,并仅列报与具体合同区域有关的勘探活动的实际和直接费用。考虑导承包者可能寻求通过利润或海管局的特许开采权使用费抵消开发费用,因此有必要确保在勘探合同的财务条款中写明,勘探期间发生费用的备抵应严格限定为进行商业勘探所产生的实际和直接的勘探费用。

关于海底新资源勘探规章,报告回顾指出:在第13届会议上,理事会就《硫化物规章草案》进行了一般性辩论,详细审议了规章第143条,商定对其中一些条款进行修改,并确定了有待第14届会议审议的草案条款。同在第13届会议上,法技委开始审议秘书处拟订的《富钴结壳规章草案》,其中重点审议了两个敏感问题:即拟分配给勘探之用的区域面积和累进规费制度。法技委认为,目前掌握的背景资料不足,难以就任何特定的探矿和勘探地点分配制度向理事会提出建议,决定在第14届会议期间继续进行这项工作。

关于海洋科研,报告介绍了海管局今年2月在印度钦奈举办的第10次技术研讨会的情况。报告指出:该研讨会的目的是开发一个深海海底多金属结核采矿和提炼项目初步费用模式。研讨会得出的关键结论之一是:金属价格,尤其是镍价,是决定深海海底多金属结核采矿项目投资获利能力和吸引力的重要因素。会议的工作组还指出,由于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大国走向工业化和俄罗斯重新走向工业化,将推动今后几十年间对主要金属的需求上扬。

关于资源评估工作,报告指出:根据20082010年工作方案,海管局在这方面开展的活动包括:进一步发展中央数据储存库,并制订“区域”内有商业价值的矿带(特别是多金属结核矿床)的地址模型和探矿者指南。报告称,海管局将继续有关建立C区多金属结核地质模型的工作,预计2009年完成该项目。同时,海管局还将于2009年启动建立中印度洋海盆多金属结核地质模型的工作,拟在2011年期间完成该项目。

因秘书长南丹将于今年1231日卸任,报告在结论部分回顾和总结了南丹就任秘书长12年来海管局工作所取得的重要成果。报告认为,12年来,将管理局建立为一个自主的国际组织的必要体制框架已经完成,海管局在1997年为自己确定的实质任务方面也取得了实质进展。

在审议秘书长年度报告时,各国代表对该报告表示总体满意,并积极评价海管局已开展的工作。一些代表团认为,管理局开展的科学工作应与多金属硫化物和富钴结壳规章的制订工作同步进行。相当多的代表团表示支持建立CC区多金属结核地质模型,若干代表团发言表示有意为建立中印度洋海盆的多金属结核资源地质模型贡献力量。一些代表团敦促尚未批准海管局特权和豁免议定书的成员国批准该议定书。大会主席指出,截至2008331日,有25个成员成为该议定书的缔约方。许多代表团还对自愿信托基金的运作以及设立海洋科研捐赠基金表示赞赏。

中国代表团在发言中对秘书长年度报告表示满意,对南丹秘书长及其领导下秘书处的工作表示高度肯定和赞赏。关于海底新资源勘探规章的制订工作,我强调指出:两部规章的制订应建立在充分的科学依据之上,兼顾各方利益,充分酝酿、充分讨论,不急于求成。关于海洋科研捐赠基金事,我表示中国大洋协会愿就基金事宜与大会积极合作。关于资源评估工作,我表示支持秘书处有关在中印度洋海盆建立多金属结核地质模型的建议,并愿积极参与该工作。我在发言中还着重指出:海管局的工作与沿海国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划定密切相关,呼吁海管局全面评估大陆架外部界限划定对“区域”及其活动的影响,并向成员国提出建议。

2、选举海管局秘书长

根据理事会提出的候选人名单,大会以鼓掌通过的方式选举尼·阿·奥敦通先生(加纳)为新一任海管局秘书长,任期4年,从200911日起算。

奥自1996年起担任海管局副秘书长,是参加本届秘书长选举的唯一候选人。200712月,加纳政府正式提名奥参加此次秘书长竞选,此前该提名在20077月召开的非洲联盟第9次首脑会议上曾获一致支持。

选举结束后,会员国向将要卸任的南丹秘书长致敬,感谢他为建立海管局作出的开拓性努力。经印尼代表贾拉尔大使提议,大会决定将海管局的图书馆命名为“萨特雅·南丹图书馆”,以纪念这位将要卸任的秘书长。

3、改选理事会半数成员

大会选举以下成员填补海管局理事会的空缺,任期4年,从200911日开始:

A组:中国、日本(均为连任)

B组:印度(连任)

C组:加拿大、南非(均为连任)

D组:孟加拉国(新当选)、巴西(连任)、苏丹(连任)

E组:安哥拉(新当选)、阿根廷、捷克、圭亚那、肯尼亚、纳米比亚、塞内加尔、荷兰、波兰、西班牙、特多(以上10国为连任)、英国(新当选)

根据选举前的有关安排,韩国将自200911日起放弃其在理事会E组的剩余两年任期,转而于该两年内在理事会B组获得此前由英国占有的席位。上述安排不影响未来的理事会选举。

4、财务委员会的报告和建议

根据财务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以及理事会的建议,大会决定批准20092010年财政期间预算,该预算总额为12516500美元。大会还授权秘书长根据经海管局调整的2008年和2009年联合国经常预算比额表,制订2009年和2010年分摊比额表。在上述分摊比额表中,最高分摊比率为22%,最低分摊比率为0.01%。

5、大会下届会议的日期

大会初步确定第15届会议将于2009 4 13 日至24 日在金斯敦举行。秘书长南丹于200872日照会各海管局成员称,经与联合国有关部门商议,海管局第15届会议的召开时间最终确定为2009525日至65日。

二、理事会

理事会所有成员均出席本届会议,来自西欧组的荷兰代表林雅得女士当选为主席。本届理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重点就《硫化物规章草案》继续进行审议。

审议硫化物规章草案

为配合理事会对《硫化物规章草案》的审议,秘书处在本届会前出台了一份题为《审查“区域”内多金属硫化物探矿和勘探规章草案的未决问题》的补充文件(ISBA/14/C/4),就草案中三个相互关联的关键性未决问题(即勘探区面积确定公式、勘探规费制度和放弃时间表)以及审查条款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并对与上述问题有关的草案条款提出了修订建议。

本届理事会对草案未决条款(含4个附件)进行了逐条讨论,增加了环保条款的有关内容,就海洋环保、紧急命令、沿海国权利、专有数据和资料的机密性等条款以及附件1、附件2和附件4的大部分内容达成一致,但在勘探区面积、累进收费制度、区域放弃、管理局参与方式等关键问题上虽经激烈辩论仍未形成共识。

中国代表团在发言中指出:草案未决问题中最关键的是勘探区和保留区的面积大小以及区块的组合形式问题。该问题与渐进性规费制度、区域放弃、反垄断等其他问题密切相关,也是解决其他问题的基础。中国代表团进一步强调:要解决好前述关键性未决问题,有必要在海底多金属硫化物的资源属性、地质特征、地理分布、经济分析以及勘探技术等方面开展更深入的、有针对性的研究工作,在充分开展科学调查和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科学的判断和结论,规章的审议工作应审慎行事。中国代表团还建议在规章草案中增加反垄断条款,并在管理局参与方式条款中加入产品分成的内容。在理事会正式审议规章草案之前,经我代表团大力争取,陶春辉研究员在会上介绍了中方在多金属硫化物矿面积模型方面的研究进展,为各方更好地审议规章草案中的矿区面积条款提供了协助。本届理事会结束前,中国代表团顶住压力,据理力争,坚决要求将有关“多金属硫化物区块”的定义以及勘探区区块组合形式的条款(即121款和2款)列入未决问题清单,留待下届会议继续讨论。

在本届会议结束时,理事会要求秘书处在适当时候印发所有正式语文的包含迄今所作出的各项修订的草案全文,并商定在其下一届会议上须继续讨论的各项未决条款。理事会还要求秘书处酌情提供关于草案剩余未决问题的背景材料,以便就其开展进一步审议。

三、法技委

本届法技委会议于519日至30日召开,共有21名委员出席会议,智利委员弗洛里斯先生当选会议主席。本届法技委共举行13次闭门会议,其主要议程和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承包者年度报告

 法技委审议了8个承包者提交的2007年度报告并逐一进行评价。在针对所有年度报告的一般性评论中,法技委再次强调,所报告的支出必须逐项准确列明,并只涉及《规章》附件410.2C)节确定的实际和直接勘探费用。法技委请秘书处为下届会议编写一份更加详细的报告,对迄今为止承包者报告的实际和计划财政支出进行分析。

法技委注意到,尽管法技委和秘书长一再要求,承包者仍然没有提供原始数据。关于结核类型的分类问题,法技委注意到不同承包者所使用的分类办法并不统一,建议承包者不妨通过协作,实现分类标准化。

2、为德国培训方案遴选候选人

根据与海管局签订的多金属结核勘探合同,德国联邦地球科学及自然资源研究所(BGR)将于今年底为海管局选定的专家开展深海科研培训计划。本届会议上,法技委从18个海管局成员提出的42名候选人中挑选出8名候选人(包括4名参训候选人和4名候补候选人)参加上述计划。4名参训候选人分别来自马达加斯加、缅甸、马里和埃及。

3、审查请求核准保留区勘探工作计划的申请书

2008410日,瑙鲁海洋资源公司(由瑙鲁共和国担保)和汤加近海采矿有限公司(由汤加王国担保)分别向海管局秘书长提交了请求核准在“区域”内多金属结核保留区内开展勘探工作计划的申请书。本届会上,法技委审查了上述两份申请书。由于委员们对于公司的财务能力和有效控制等问题存有争议,法技委在就申请书向理事会提出建议方面未达成共识,将在以后继续进行审查。

4、审议富钴结壳规章草案

    在继续审议由秘书处编写的《富钴结壳规章草案》(ISBA/13/LTC/WP.1)之后,法技委决定,鉴于目前掌握的知识,并考虑到及时完成规章草案工作的必要性,应着手制订提交给理事会的建议。该建议的内容将是在相关规章草案的基础上通过富钴结壳勘探规章,但提议作出以下修订:

(1) 确定勘探区域的基本单元应是面积为20 平方公里的区块。每一申请者最多可申请100 个这样的区块,这些区块可分布在边长为550 公里乘550公里地理区域中的非毗连区块组内;

(2) 应采用所提议的累进规费制度,应授权理事会每五年对规费进行一次审查;

(3) 鉴于目前掌握的有关多金属硫化物和富钴结壳的知识,法技委认可这样一项提议,即增加一个条款,规定每五年或根据科学知识的发展随时对条例进行自动审查;

(4) 财务会计的规定应根据经验加以修改,以便确保承包者维持和提供信息,充分披露承包者在勘探工作中发生的实际和直接支出,并促进进行有效审计;

(5) 法技委还将考虑是否需要进一步制定有效控制要求。

    法技委还建议,在多金属硫化物和富钴结壳规章草案中增加反垄断条款,以防止联营申请人提出超出规章第12 条提及的总面积限制的多次申请(即富钴结壳为2 000 平方公里;多金属硫化物为10 000 平方公里)。为该项规定的目的,直接或间接地相互控制或接受相互控制或彼此接受共同控制的申请人,应被视为联营申请人。

    法技委请秘书处编写一份拟议富钴结壳探矿和勘探规章的订正案文(将作为ISBA/14/LTC/CRP.6 印发),将法技委的上述建议纳入其中,并使该规章草案的案文与理事会2007 年商定的多金属硫化物规章草案案文(ISBA/13/C/CRP.1)的调整内容统一。法技委将在下届会议上审查订正案文,以正式通过并提交第15届理事会审议。

5、 审议关于在CC区建立保全参照区标准的提议

本届会议上,卡普兰项目首席研究员克雷格·史密斯向法技委介绍了关于在CC区建立保全参照区标准的提议(ISBA/14/LTC/2)。该提议的主要内容是由海管局在CC区划出9400公里400公里的保全参照区,不对其进行勘探和开采活动,以保护太平洋深海结核采矿目标区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上述保全参照区的总面积为14.4万平方公里,约占CC区总管理面积的25%。根据上述提议,保全参照区不应与现有合同区相重叠。

法技委对该提议进行了一般性讨论,还设立了一个工作组,负责对各具体问题进行更为详细的审议。法技委商定请法技委生态和法律专家分组继续在秘书处的协助下依据这项提议形成一份完整提议,供法技委15届会议审议。法技委还表示,在审议上述提议后,可考虑按照《公约》第165条向理事会提出建议。

6、 其他事项

在本届法技委会议上,多位委员提议应根据2001年以来在知识和采样技术方面的进展,审查2001年发布的《关于指导承包者评估多金属结核勘探活动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建议》。法技委决定将这一项目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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